還有觀點指出采采當為作形容詞用。如晉·陶潛《榮木》詩:“采采榮木,結根于茲。”南朝謝靈運《緩歌行》:“習習和風起,采采彤云浮?!边@兩首詩中的“采采”都是文彩、光彩的意思?!捌]苢”全詩“采采”共出現六次,是一再贊美芣苢種子(果實)外売的光彩注目,逗人喜愛,因而婦女們一邊高興地歌唱贊嘆,一邊動手采摘。
到了第二句,“薄言”是無意義的語助詞,“采之”在意義上與前句無大變化。第三句重復第一句,第四句又重復第二句,只改動一個字。第二章、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復,只改動每章第二、四句中的動詞。也就是說,全詩三章十二句,只有六個動詞——采、有、掇、捋、袺、襭——是不斷變化的,其余全是重疊,這確實是很特別的。
但這種看起來很單調的重疊,卻又有它特殊的效果。在不斷重疊中,產生了簡單明快、往復回環(huán)的音樂感。同時,在六個動詞的變化中,又表現了越采越多直到滿載而歸的過程。詩中完全沒有寫采芣苢的人,令人讀起來卻能夠明白地感受到她們歡快的心情——情緒就在詩歌的音樂節(jié)奏中傳達出來。這種至為簡單的文辭復沓的歌謠,確是合適于許多人在一起唱;一個人單獨地唱,會覺得味道不對。袁枚曾經嘲笑地說:“三百篇如‘采采芣苢,薄言采之’之類,均非后人所當效法。今人附會圣經,極力贊嘆。章齋戲仿云:‘點點蠟燭,薄言點之。剪剪蠟燭,薄言剪之?!務呓^倒。”(《隨園詩話》)說《詩經》不宜盲目效仿,當然不錯,但他所取的例子,實為不倫不類。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,興高采烈,采而又采,是自然的事情,詩歌可以把這歡快表達出來。而一個人在那里把蠟燭芯剪了又剪,還唱著“剪剪蠟燭,薄言剪之”,除了精神病,也沒有別的解釋了。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來的滑稽,并非《周南·芣苢》不值得贊嘆或絕對不可以效仿。
關于當時人們采芣苢的用處的問題,毛傳說此草“宜懷任(妊)”即可以療治不孕;又一種說法,是認為此草可以療治麻風一類的惡疾。這兩種說法在中醫(yī)學上都沒有根據。即便勉強地說,《詩經》時代的人是相信車前草是可以治療不孕或麻風的。這詩仍然有不可理解之處: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風,都是極苦惱的事情,不可能有一大群人為此而興高采烈地一邊采車前一邊唱著歌的道理。拿方玉潤所推想的情景來看這樣的解釋,尤其覺得不對勁。故又有人參考清代學者郝懿行在《爾雅義疏》中所說“野人亦煮啖之”(此“野人”是指清代鄉(xiāng)野的窮人),認為中國古代民間也曾普遍以車前草為食物,并解釋稱:“生活雖是艱難的事情,卻總有許多快樂在這艱難之中。”
但根據另外一些學者的觀點,如果將芣苢理解為薏苡,那么這種歡快場景就更好理解了。例如游修齡認為薏苡或川谷的外表都富有光澤,很引人注目和喜愛,特別是川谷的外売含琺瑯質,可供婦女們采來制作裝飾品;薏仁米白如糯米,除作糧食外,也還入藥,薏仁米和糯米紅棗煮粥可治身體虛弱;此外,古人也的確將薏苡與生育聯系起來,除《王會解》的記載外,
還有王充《論衡》收錄的“禹母吞薏苡而生禹”的故事作為佐證
——盡管王充對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加以質疑,但將之理解為神話亦未嘗不可。結合詩歌的歷史性和文學性,可以想象婦女們集體采集芣苢,興高采烈地邊唱邊采:“多么光彩的薏苡呀!多么漂亮的薏苡呀!讓我們掇之,捋之,袺之,襭之……”這才是芣苢詩的民謠文化精髓之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