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首章,詩人并沒有詳寫“我”所遇的“之子”的具體模樣,而只寫了自己的主觀心理感受“我心寫兮”,“是以有譽處兮”,心中煩憂盡瀉,充滿歡樂。為了說明“之子”使得“我”如此歡悅的原因,此詩第二章給“之子”一個特寫鏡頭,這個鏡頭沒有對準他的面部,也沒有對準他的眼睛,而是對準其服飾:“維其有章矣?!边@樣的敘述中滲透著贊美之情,因為服飾之美在先秦時期是身份和地位的外在表現(xiàn)。至此,詩人仍覺不足,又將目光轉向全景,在第三章寫“之子”的車馬之盛,“乘其四駱,六轡沃若”,十足風光,十分氣派。如此一層一層推進,在形象的跳躍式敘述中顯示出歡快的激情。
詩若就此打住,便顯得情感過于淺直,而且缺少了雅詩中應有的那份平和與理性,于是詩第四章從節(jié)奏和用韻兩方面都變得舒緩起來,“左之左之,君子宜之;右之右之,君子有之”,從左右兩方面寫君子無所不宜的品性和才能,有了這方面的歌唱,使得前面三章的贊美有了理性依據(jù)?!熬S其有之,是以似之”,兩句總括全篇,贊美君子表里如一、德容兼美的風貌,以平和安詳作結。
整首詩以花起興,贊頌人物之美,節(jié)奏變化有致,結構收束得當,讀來興味盎然,且無阿諛之感,確是一首輕松歡快又不失穩(wěn)當?shù)难旁姟?/p>